元代,在中华民族历史上,既是一个空前统一的王朝,又是一个充满苦难的时代;元代文学,虽然在传统诗文方面远逊于唐宋,但在戏剧文学方面,又取得了前无古人,光照后世的成就。
按照历史朝代纪年,元代的时限,是公元1271年(元世祖至元八年,这一年,忽必烈改国号为元)至1368年(元惠宗至正二十八年,这一年,元惠宗离开大都);元代文学,自然指这一时期的文学。但是,一代文学的起讫,并非绝对地与一个王朝的兴亡相符。以杂剧、散曲的突出成就为主要标志的元代文学,实际上在1271年以前就已经得到很大的发展,关汉卿等一大批戏剧家,都是所谓“金之遗民”,在1271年以前,其杂剧、散曲的创作就已经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所以,元代文学的上限,至晚亦应定为金亡的1234年,与南宋文学有四十年的交叉重叠。第一节元代社会
公元1206年(宋宁宗开禧二年)蒙古贵族铁木真建立了蒙古帝国,他被尊称为成吉思汗。在成吉思汗领导下,蒙古内部的统一得到了巩固,经济得到了发展,并很快进入长城以南地区。1234年(宋理宗端平元年)成吉思汗之子窝阔台灭亡金国,占据黄河流域;1253年(宋理宗宝祐元年)蒙古宪宗蒙哥灭亡大理;1271年(宋度宗咸淳七年)成吉思汗之孙忽必烈(元世祖)改国号为大元。至元八年十一月……建国号曰大元,诏曰:“……可建国号曰大元,盖取《易经》‘乾元’之义……”(《元史·世祖本纪》)1279年(元世祖至元十六年),忽必烈灭亡南宋,统一全国,建成了地跨欧亚大陆的大元帝国。与以前各朝代相比,元朝的最大特点是由一个少数民族统治者建立了统治全国的政权。
一、幅员辽阔
蒙古族具有强大的武力,并依靠武力征服了东西方广大地域。元代,成为我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幅员广大的朝代。
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盖汉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唐东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元史·地理志序》)在这个极其辽阔的元帝国里,生活着汉、蒙、回、藏、维……各族人民,构成了后世中国多民族大家庭的基础,特别是藏族人民居住的西藏地区,在元代正式成为中国的一个行政区域。
二、经济发展
蒙古族统治者入主中原初期,对农业经济有所破坏,但不久就改变了这种状态,开始注重兴修水利,促进农业发展。特别应予充分肯定的是对棉花生产和纺织业的促进。
太祖之世,岁有事西域,未暇经理中原,官吏多聚敛自私,赀至巨万,而官无储偫。近臣别迭等言:“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楚材曰:“陛下将南伐,军需宜有所资,诚均定中原地税、商税、盐、酒、铁冶、山泽之利,岁可得银五十万两、帛八万匹、粟四十余万石,足以供给,何谓无补哉?”帝曰:“卿试为朕行之。”(《元史·耶律楚材传》)
古时未有棉布,凡布皆麻为之,《记》曰:“治其麻丝,以为布帛”是也。木棉作布,邱文庄谓元时始入中国。……棉花布惟交广有之,其种其法俱未入中土。……陶九成《辍耕录》记:松江乌泥泾,土田硗瘠,谋食不给,乃觅木棉种于闽广。初无踏车椎弓之制,率用手去其子。绵弦竹弧,按掉而成,其功甚艰。有黄道婆自崖州来,教以纺织,人遂大获其利。未几道婆卒,乃立祠祀之。三十年祠毁,乡人赵愚轩重立云。九成元末人,当时所记立祠始末如此。益可见黄道婆之事未远。而松江之有木棉布,实自元始也。《瑯琊代醉编》又谓棉花乃番使黄始所传,今广东人立祠祀之。合诸说观之,盖其种本来自外番,先传于粤,继及于闽;元初始至江南,而江南又始于松江耳。《元世祖本纪》:至元二十六年,“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责民岁输木棉布十万疋。”……木棉特设专官,则其初为民利可知。(赵翼《陔余丛考》卷三十)
内立都水监,外设各处河渠司,以举兴水利,修理河堤为务。(《元史·河渠志》)
役兴之日,命丞相以下皆亲操畚锸为之倡。(同上)
在汉族高度发展的物质文明的刺激下,蒙古贵族为追求生活享乐,大力提倡手工业。从中央到地方,都专设工艺官府、局,役使大批工匠,在大都等地,拘聚着数万匠人。手工业的兴盛,促进了城市的繁荣,大都、杭州等地,都是当时世界上少有的大城市。
论其市廛,则通衢交错,列巷纷纭。大可以容百蹄,小可以方百轮。街东之望街西,髣而见髴而闻。城南之走城北,去而晨,归而昏。华区锦市,聚万国之珍异;歌棚舞榭,选九州之秾芬。招提拟乎宸居,廛市主于宦门。酤户何泰哉,扁斗大之金字;富民何奢哉,服龙盘之绣纹。奴隶杂处而无辨,王侯并驱而不分。庖千首以终朝,酿万石而一旬……
若乃城驩之外,则文明为轴舻之津,丽正为衣冠之海,顺则为南商之薮,平则为西贾之派。天生地产,鬼宝神爱,人造物化,山奇海怪,不求而自至,不集而自萃。是以吾都之人家无虚丁,巷无浪辈。计赢于毫毛,运意于倍蓰。一日之间,一閧之内,重毂数百,交凑阛阓,初不计乎人之肩与驴之背。虽川流云合,无而来,随销随散,杳不知其所在。至有货殖之家,如王如孔,张筵设宴,招亲会朋,夸耀都人,而费几千万贯。其视钟鼎,岂不若土芥也哉。若夫歌馆吹台,侯园相苑,长袖轻裙,危弦急管。结春柳以牵愁,凝秋月而流盼。临翠池而暑清,褰绣幌而雪暖,一笑千金,一食万钱。此诚他方巨贾,远土浊官,乐以销忧,流而忘返,吾都人往往面谀而背讪之也。(元·黄仲文《大都赋》)(按:文明、丽正、顺则、平则,为元大都之城门名。)
三、注重教育
元朝统治者,十分注重学校教育,目的在于利用儒学进行思想统治。
世祖至元二十四年,立国子学而定其制。设博士通掌学事,分教三斋生员,……复设助教同掌学事,而专守一斋。……其生员之数定二百人。先令一百人及伴读二十人入学,其百人之内,蒙古半之,色目、汉人半之。(《元史》卷八一《选举志·学校》)
至元六年。……定制命诸路府官子弟入学:上路二人,下路二人,府一人,州一人;余民间子弟:上路三十人,下路二十五人。愿充生徒者,与免一身杂役。……大德五年十月,又定生员,散府二十人,上、中州十五人,下州十人。(《续通考》卷五十《学校考》)
至元二十八年,令江南诸路学及各县学内,设立小学,选老成之士教之,或自愿招师,或自受家学于父兄者,亦从其便。其他先儒过化之地,名贤经行之所,与好事之家,出钱粟赡学者,并立为书院。(《元史》卷八一《选举志·学校》)
除国家、地方一般学校之外,还设医学及阴阳学两种专门学校,可见元代对学校教育的关注。元对于学校颇知注重,所定制度亦颇完备,虽在元世未发生若何之效果,而实开明清两代学校制度之先声焉。(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卷四)
四、民族关系
在幅员辽阔、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的基础上,蒙古族统治者在治理国家方面遇到的重大问题就是如何处理民族关系。从统治者的主观愿望上来说,是严禁蒙古人“汉化”的,但实际上,有远见的帝王(如元世祖)、臣子和广大人民,则都在迅速的汉化过程中,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的历史发展趋势。在这方面的突出表现,是任用了一批汉人理学家,如姚枢、许衡等人。
赵复,字仁甫,德安人也。太宗乙未岁,命太子阔出帅师伐宋,德安以尝逆战,其民数十万,皆俘戮无遗。……姚枢奉诏即军中求儒、道、释、医卜士。凡儒生挂俘籍者,辄脱之以归。(赵)复在其中,……不欲北。……枢晓以徒死无益:“……随吾而北,必可无他。”复强从之。先是南北道绝,载籍不相通,至是,复以所记程、朱所著诸经传注,尽录以付枢。自复至燕,学士从者万余人……。(杨)惟中闻复论议,始嗜其学,乃与枢谋建太极书院。……选取遗书八千多卷,请复讲授其中。……枢既退隐苏门,乃即复传其学。由是许衡、郝经、刘因皆得其书而尊信之。北方知有程、朱之学,自复始。……复家江汉之上,以江汉自号,学者称之曰江汉先生。(《元史·卷一八九赵复传》)
姚枢字公茂,柳城人,后迁洛阳。……世祖在潜邸,遣赵璧召枢至,大喜,待以客礼。询及治道,乃为书数千言,首陈二帝三王之道,以治国平天下之大经,汇为八目,曰:修身,力学,尊贤,亲亲,畏天,爱民,好善,远佞。次及救时之弊,为条三十,曰:“立省部,则庶政出一,纲举纪张,令不行于朝而变于夕。辟才行,举逸遗,慎铨选,汰职员,则不专世爵而人才出。班俸禄,则脏秽塞而公道开。定法律,审刑狱,则收生杀之权于朝,诸侯不得而专,丘山之罪不致苟免,毫发之过免罹极法,而冤抑有伸。设监司,明黜陟,则善良奸窳可得而举刺。阁征敛,则部族不横于诛求。简驿传,则州郡不困于需索。修学校,崇经术,旌节孝,以为育人才、厚风俗、美教化之基,使士不媮于文华。重农桑,宽赋税,省徭役,禁游惰,则民力纾,不趋于浮伪,且免习工技者岁加富溢,勤耕织者日就饥寒。肃军政,使田里不知行营之扰攘。周匮乏,恤鳏寡,使颠连无告者有养。布屯田以实边戍,通漕运以廪京都。倚债负,则贾胡不得以子为母,破称贷之家。广储蓄,复常平以待凶荒,立平准以权物估,却利便以塞倖涂,杜告讦以绝讼源。”各疏张之方,其下本末兼该,细大不遗。世祖奇其才,动必召问,且使授世子经。(《元史·卷一五八·姚枢传》)
许衡字仲平,怀之河内人也,世为农。……中统元年,世祖即皇帝位,召至京师……(许)衡(姚)枢辈入侍,言治乱休戚,必以义为本。……至元二年,帝以安童为右丞相,欲衡辅之,复召至京师,命议事中书省。衡乃上疏曰:(略)书奏,帝嘉纳之。衡自见帝,多奏陈,及退,皆削其草,故其言多秘,世罕得闻,所传者特此耳。(《元史》卷一五八《许衡传》)
姚枢、许衡的议论,都是汉族文化传统的君臣之道,对这些议论,元世祖,作为蒙古族的帝王,都表示了嘉许,并采纳实行。这是一种深层的统治思想的汉化,比一般的生活习惯的汉化更为重要。
但另一方面,蒙古族统治者又对广大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民实行严酷的民族压迫,公然以归附时间先后为界线,把全国人民划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个等级,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对这四等人的不同对待。
诸蒙古人因争及乘醉殴死汉人者,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元史》卷一○五《刑法志》)
按:此项法规最为典型,说明了蒙古人可以“殴死汉人”而不偿命。
中统四年正月。……申禁民家兵器。……二月。……诏诸路置局造军器。私造者处死;民间所有不输官者,与私造同。(《元史·世祖本纪》)诸民间有藏铁尺、铁骨朵及含刀铁杖者,禁之;诸私藏甲全副者处死。……枪、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处死。(《元史》卷·刑法志》)
按:这些“法律”中所谓的“民间”,主要是指汉人、南人。
在官场中,汉人亦受严格控制,只能做副职。
世祖……定内外之官。……官有常职,位有常员。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元史·百官志·序》)
故一代之制,未有汉人、南人为正官者。……丞相必用蒙古勋旧。……终元之世,非蒙古而为丞相者止此三人(按指史天泽、伯答沙、贺惟一)……丞相之下,有平章政事,有左右丞,有参知政事,则汉人亦得为之。……然中叶后,汉人为之者亦少,《顺帝纪》:至正十三年,始诏南人有才学者,依世祖旧制,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皆用之。是时江淮兵起,故以是收拾人心,然亦可见久不用南人,至是始特下诏也。(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
民族压迫的结果,使广大汉族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于是,起而反抗。有元一代,反抗蒙古统治者的斗争,从未停止。
五、文人地位
在受压迫的广大民众之中,文人的处境也很不幸。隋唐以来,文人的出路主要在科举;而元代的科举,废立无常,这就断绝了文人的出路,使他们沦入社会的底层,有所谓“九儒十丐”之说。
元初,太宗始得中原,辄用耶律楚材言,以科举选士。世祖既定天下,王鹗献计,许衡立法,事未果行。至仁宗延祐间,始斟酌旧制而行之,……(《元史·选举志》)
至仁宗皇庆二年十月,中书者臣奏:“科举事,世祖、裕宗累尝命行,成宗、武宗寻亦有旨,今不以闻,恐或有沮其事者。……”(同上书)按:皇庆二年为公元1313年,此时距“元初”已近半个世纪。虽有议论,但或“未果行”、或“未施行”。
皇庆后施行的科举,又对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分别确定了不同的待遇。
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第二场策一道,……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经义一道,……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第三场策一道,……。蒙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授。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元史·选举志》)
延祐二年三月,始开科。分进士为左右榜:蒙古、色目人为右;汉人、南人为左。……凡蒙古由科举出身者,授从六品,色目、汉人,递降一级。(《读通考》卷二一四《选举考》一)
在科举中的待遇如此不平,致使广大知识分子的地位极为卑贱。
大元制典,人有十等:一官、二吏,先之者贵之也。……七匠、八娼、九儒、十匄,后之者贱之也。(谢枋得《叠山集》卷二)
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郑所南集》,转引自《中华二千年史》卷四第十三)
元代知识分子中的多数人,无论是走上仕途的或生活于民间的,都处在不同程度的压抑之下。于是,其中的某些人则转为与人民大众关系密切的戏曲的创作乃至演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