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化常用词语·地理类
2011年06月20日 16:09
1、国:古代侯王的封地,《汉书·地理志下》:“又立诸侯国。”周代的国往往指都城,所以迁国就是迁都。这和今天国家的国有很大区别。 2、州:我国今天还有很多地方以州为名,如郑州、苏州等。其时在古代,州是地方一级行政区划名。相传尧时禹平洪水,分天下为九州,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过秦论》说:“然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序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当时秦居雍州,六国分别居于其他八州。到了秦、汉,中国已建成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制国家,疆土更大了。西汉时期增加了一个交州,一个朔方。后来朔方并入了并州,改雍州为凉州,改梁州为益州。东汉共分十三州。晋初又分十九州。从西汉到南北朝末,州基本上是监察区,有时也是行政区,设刺史或州牧,掌握军政大权,巡察境内。东汉末以后,州成为郡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后经魏晋南北朝,没有什么改变,不过从南北朝起,州的范围逐渐缩小,到了唐代,全国共有三百多个州,都是行政区。宋元的州与唐代大致相同,明、清改州为府,所以有“兖州府”、“青州府”等名称。其中有很州的名字还保存下来,成了今天的地名,如徐州、苏州、常州等。 3、省:原是官署的名称。元代以中书省为中央行政府,除京师附近地区直隶于中书省外,又在河南、江浙、湖广、陕西、辽阳、甘肃、岭北,去南等处设十一个行中书省,简称行省。置丞相、平章等官以总揽该地区的政务,为地方最高行政区划。后来,行省成为正式的行政区划名称,简称为省。明代置于十五行省,长官为左右布政使,掌一省之政。有战事时,派朝臣出巡地方,处理军务,称为巡抚。遇到牵连几省的军事问题,巡抚不能解决时,则派总督处理。这些都不是正式的地方官。清朝时行省增加到二十二个,总督、巡抚也都成了正式的地方官,巡抚为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总督则总揽一省或两三省的军民要政。 4、县:地方行政区划名,春秋以前,县大于郡,战国以后,郡大于县,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大国往往把新兼并的土地置县。这些县,多设置在边地,带有国防作用。到春秋后期,各国才把县逐渐推行到内地,而在新得到的边远地区置郡。当时,郡的面积虽较县大,但因地广人稀,地位要比县低。战国时期,边地逐渐繁荣,才在郡下设县,产生郡、县两级制。秦统一六国后,乃确立郡县制,县隶属于郡。到了现代,县隶属于省级行政单位。 5、镇:古代在边要形胜之地设置,驻兵戍守,北魏时设镇之地有二:一类设于全不立州郡之地,镇将兼理军民政务;一类设于州、郡治所,即与州郡同设于一地,镇将绾军,由刺史、太守管理民政,但多数由镇将兼刺史、太守之任。唐代,镇戍之权较前减弱。唐末五代时期,节度使在其境内设镇,置镇使、镇将,除镇捍防守之外,还向人民征收器甲粮饷,掌握地方实权。宋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罢镇使、镇将,收其权归于知县,除人口众多、商业繁荣的镇以外,多数罢废。宋代以后,镇压多指县以下的小商业都市。 6、邑:古代称国为邑。《左传·桓公十一年》:“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邑,也泛指城市。大曰都,小曰邑。邑,还是旧时县的别称。如:邑宰。
【来源:中国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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